• 北京大学

    办学情况:本科 财经类 公办

    软科综合(445)、校友会综合(262)、QS世界(35)、US世界()、泰晤士()、人气()

    建校时间:1960年 、主管部门:内蒙古自治区 、占地面积:1485亩

    校区地址: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北二环路185号

    重点学科: 、博士点:-- 、硕士点:6

    官方网址:https://www.imufe.edu.cn/zsxxw/https://www.imufe.edu.cn/

    联系电话:0471-5300319,0471-5300555,0471-5300312 电子邮件:ncdzsb@imufe.edu.cn

  • 内蒙古财经大学

    本科 财经类 公办

  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北二环路185号

    0471-5300319,0471-5300555,0471-5300312

  • 内蒙古财经大学

    本科 财经类 公办

  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北二环路185号

    0471-5300319,0471-5300555,0471-5300312

  • 内蒙古财经大学

    本科 财经类 公办

  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北二环路185号

    0471-5300319,0471-5300555,0471-5300312

  • 内蒙古财经大学

    本科 财经类 公办

  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北二环路185号

    0471-5300319,0471-5300555,0471-5300312

  • 内蒙古财经大学

    本科 财经类 公办

  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北二环路185号

    0471-5300319,0471-5300555,0471-5300312

  • 工业互联 聚惠狂欢
    八十多年制造业龙头企业,
    高端化、数字化、绿色化转型实战经验
  • 校企合作 高薪就业
    全国3000多所高校
    为企业提供资金、技术、人才、方向

高校招生、就业、科研合作管理

企业招聘、实习、合作项目管理

学校简介

内蒙古财经大学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、历史文化名城呼和浩特市,是国家在边疆民族地区最早设立、内蒙古唯一独立设置的财经类普通本科高校,是一所承载历史使命,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等学府。学校始建于1960年,时名为内蒙古财经学院,1962年改建为内蒙古财贸干部进修学院,1965年改建为内蒙古财贸学校,1979年恢复本科招生,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复建内蒙古财经学院,2000年与内蒙古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合并,2006年内蒙古财税职业学院、工商行政管理学校并入。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,更名为内蒙古财经大学。经过60余年的建设与发展,现已成为一所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、同时承担高等职业教育、继续教育培养任务,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主,理学、法学、工学、文学融合发展,具有鲜明财经特色的多科性应用型大学。

学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,秉承“崇德、尚学、明理、包容”的校训,坚持“育人为本、质量立校、人才强校、依法治校”的办学理念,坚持“以本为本”,推进“四个回归”,创新“传承财经本色、强化融合底色、打造数字特色”人才培养理念,推动经济学、管理学、理学、法学、工学、文学多学科交叉融合与协调发展。构建“专、数、创”交叉融合的特色学科专业体系,推进“五育并举”“三全育人”,面向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需求,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“五大任务”和全方位建设“模范自治区”两件大事,优化调整学科专业布局,培养具有家国情怀、创新精神、创业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数智化新财经人才。

学校学科建设龙头地位凸显,学科门类布局不断完善和优化,现有理论经济学、应用经济学、工商管理学、统计学、公共管理学、马克思主义理论等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;有工商管理(MBA)、金融(MF)、会计(MPAcc)、应用统计、税务、国际商务、资产评估、审计、法律、旅游管理(MTA)、公共管理(MPA)、电子信息等1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;有1个联合共建博士学位授权点。2023年,学校入选自治区“一流建设学科”建设高校,统计学一级学科入选自治区“一流建设学科”。近年来,学校以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为牵引,着力打造三大学科群、凝练十大特色研究方向、建设“6+1”知识创新与转化平台,持续增强服务社会能力,充分发挥学校在乡村振兴、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、政产企数字化转型等领域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作用,更好服务内蒙古五大任务建设。

学校择优选择和重点建设了一批以经济、管理学科为主体的专业,构建了特色鲜明、优势明显的专业体系。开设55个本科招生专业,其中会计学、财政学、金融学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,金融学、国际经济与贸易、应用统计学、市场营销、会计学、旅游管理、财政学、法学、财务管理、物流管理、经济学、投资学、工商管理以及资产评估等14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,税收学、人力资源管理、贸易经济、会展经济与管理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经济统计学、英语、审计学以及行政管理等9个专业入选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。现有4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,28门自治区一流课程,3门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。获批自治区优秀教学团队14个、课程思政教学团队3个,荣获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。获批4个自治区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,其中,《“石榴籽工程”铸魂财经人才培养-新文科背景下培养模式重构》获批教育部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;《数智驱动,产教融合:经管专业“思数创产”实验教学体系建设研究》获批教育部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。

学校现有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21686人。目前面向全国25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招生,享有较高的美誉度和影响力。学校将就业工作作为民生工程,形成全员参与就业、全年解决就业、全程指导就业的工作格局,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居于自治区本科高校前列。学校被教育部评为“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”“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”“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”,是自治区大学生创业培训基地,学校招生就业部门被评为自治区示范性就业指导中心。2024年校友会中国大学排名位居262位。建校以来,学校坚持以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为己任,牢记立德树人初心、坚守人才培养使命,累计培养各级各类人才20万名,毕业生已经成为自治区乃至全国财政系统、审计系统、金融系统、税务系统、工商系统中的骨干与中坚力量,为自治区经济建设、社会发展、边疆稳定、民族团结做出了重要贡献。

学校坚持“人才强校”战略,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,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,打造了一支以高学历、高职称教师为主的骨干队伍。学校现有教职工1471人,其中专任教师1085人,高级职称537人,博士学位教师500人。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,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,全国优秀教师1人,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,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,内蒙古突出贡献专家10人,“草原英才”工程人选18人,“草原英才”团队4个,哲学社会科学青年才俊1人,“新世纪321人才工程”一层次人选10人。省级高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人选38人,省级教学名师14人、教坛新秀10人、优秀教学团队14个、课程思政教学团队3个。

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,牢固确立教学中心地位,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。努力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,实施主辅修、双学士学位、微专业、合作办学、拔尖创新人才(基地班)等培养模式,配套推进教学内容改革和课程建设,强化实践教学,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。

学校坚持把服务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重要使命。现有1个自治区院士专家工作站,1个自治区级协同创新中心(高端智库),13个自治区级研究基地,13个自治区级学术创新团队,7个校级创新团队,23个校级虚体研究机构,为“西部智库联盟成员单位。近年来,承担国家级项目125项,其中重大项目1项,重点项目3项,均为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管理学科的突破;承担省部级项目565项,各级各类项目逐年稳定增长。发表各级各类论文3600多篇,其中发表在CSSCI和北大核心期刊论文770余篇;在《经济研究》《管理世界》《南开管理评论》等高水平期刊年均发表论文20余篇,在全国高校C刊论文发表数量排行榜列内蒙古高校第2位,在校友会2023年中国财经类大学学术排名(人文社会科学)列第18位;出版专著和教材680多部;获教育部第八、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各1项,获得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133项,经管类奖项位列自治区高校第一。被自治区级领导批示和厅局级以上单位采纳的咨询建议158份,其中,一份咨询报告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批示,在建言献策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。学校《财经理论研究》是全国高校社科百强期刊、民族地区优秀期刊,也是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扩展版期刊,《内蒙古财经大学学报》是自治区优秀学报、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扩展版期刊。

学校占地总面积99万平方米,校舍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,环境优美,设施齐全,功能完备,办学条件处于自治区高校一流水平。学校设23个党政部门、17个学院、1个直属教学部、8个教辅机构和2个群团组织。经济管理实验实训中心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;计算机信息管理实验教学中心、旅游管理综合实验教学中心是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;会计实验室、计算机公共实验室、硬件实验室是自治区“双基”合格实验室。图书馆馆藏图书278多万册,其中纸质图书167多万册,电子图书207余万册、电子期刊64余万册,引进了CNKI系列数据库、万方、EBSCO、超星移动图书馆、CSSCI、SSCI等72个主要以经济管理类为主的数据库,全馆采取大开放格局,设立集藏、借、阅、咨询、检索一体化的阅览区,提供了借阅和座位管理“一站式”自助化服务,实现了多元化、多形式、高效、快捷便利的现代化知识服务体系。

六十余载栉风沐雨、创新发展,内蒙古财经大学正处于新的历史发展方位。学校将围绕“大财经、大整合、大开放、大发展”持续谋篇布局,坚持内涵发展、特色发展、开放发展,坚持把科学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,奋发有为践行建校初心使命,对标先进全力晋位升级,为全面建成优势突出、特色鲜明,西部一流、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财经大学而努力奋斗。
 

奖学金设置

内蒙古财经大学“国家奖助学金”评定办法内财大校发〔2019〕10号 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《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财科教〔2019〕19号)、教育部财政部《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》(教财函〔2019〕105号)和自治区教育厅、财政厅、民政厅、扶贫办《关于印发实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政政策意见》(内教财字〔2018〕83号)等文件精神,为激励在校本专科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一、评定对象    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本、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(含二年级)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。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本、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在分配名额时,对少数民族班学生予以适当倾斜。二、评定标准国家奖学金为每人8000元,一次性发放;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人5000元,一次性发放;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,一等每人4300元,二等每人3300元,三等每人2300元,分两次发放。资助比例和标准依据年度上级文件标准执行。三、申请条件     (一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     (二)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     (三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秀;     (四)国家奖学金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;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要求学生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简朴,自立自强;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学生在校期间成绩优良;     (五)其他条件按评选年度的上级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。四、申请与评审    (一)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按年度申请和评审,以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为准,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要求下发评选通知。    (二)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,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。经所在学院初审,提出获奖学生的建议名单,报学生工作处复审,学生工作处依照上级文件规定评选确定名单,经学校资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审核通过后,公示5日,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上报教育厅。    (三)同一学年内,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,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。五、奖学金发放与管理(一)学校在收到上级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后,按照相关规定发放给学生。(二)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,并由所在学院记入学生学籍档案。    (三)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取消其当年的评选资格,已经取得者,追回其奖助金及获奖证书:     1.弄虚作假、谎报成绩及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奖学金者;     2.有挥霍浪费、请客送礼、吸烟酗酒等行为之一者;     3.有违法违纪行为,受到党纪、团纪、校纪处分者。六、监督和检查    (一)严格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评选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,评审名单确定后在各学院和全校进行公示,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和检查。    (二)对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,不得截留、挪用和挤占,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。七、附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,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。
 

困难生资助办法

 

学校食堂

 

学校宿舍